对《关于健全机制提升智慧交通建设水平》提案的答复 | ||||||||||||||||||||||||
2023-06-2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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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西嘉、徐勤凤、王洪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机制提升智慧交通建设水平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针对您的建议,我局拟采取如下措施: 1、我局将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全县农村道路范围内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不符合相关标准,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直至符合相关标准。 2、我局在农村道路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环节,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新改建农村道路时对智能交通设备与道路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3、在道路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环节,及时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接,确保道路智慧交通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在道路验收合格后移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再次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支持和帮助,请您继续关注、支持和帮助交通运输工作。 联系单位、人员及电话:临沭县交通运输局蒋超6090050 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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