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提案》的答复 | ||||||||||||||||||||||||
2023-05-1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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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农答复字〔2023〕第27号 签发人:高详 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答复 于洋、王晓亮、王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您提出的这一提案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提案办理领导小组,精心制定办理方案,按时督促相关科室做好提案办理工作。 为推进全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今年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一是抓农村土地流转风险防控。实行分级审查审核,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在镇(街道)域内单次流转土地经营权面积50亩(含)至200亩,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200亩以上及县域内跨镇(街道)流转的由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引导受让方提前支付土地流转费,为防止受让方拖欠土地流转费或者土地流转期间退地导致农户土地流转权益受损,受让方分批次支付土地流转费的至少于下一季作物收获期前三个月或上批次支付费用对应的土地租期到期前三个月支付给出让方。土地流转费支付方式、时间等在土地流转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二是推广“双社联合”模式。3月10日,市农业农村局下发了《关于推进“双社联合”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意见》,聚焦破解土地零散、农业要素保障不足等问题,推进土地规模经营。我们将按照市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大力推广“双社联合”模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服务功能,引领农户将土地入股村支部合作社,不愿入股的引导通过互换土地的方式,将土地规模集中。支持村支部合作社将土地统一打包给农业服务组织经营,增加村集体收入的同时,提高土地集约效益。 最后,感谢您提的宝贵意见,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县农业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5日 【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解答:0539-5251969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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