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开放使用的提案》的答复 | ||||||||||||||||||||||||
2022-06-1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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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开放使用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提案提得很好,切中问题要害,客观地分析了目前学校体育场馆实施开放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了可行性很强的建议。 为深入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广大青少年学生和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需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启动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实现体育资源共享共用。本着“统筹推进、有序实施、安全为重、公益服务”的原则,投资完成物理隔离、场地改造、监控安装和照明设置等工作,并制定完善了开放方案、日常管理、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等一系列制度措施,自2021年12月13日起,具备要求的4所学校向社会开放,下一步,按照“成熟一个,开放一个”的工作思路,陆续开放具备条件的学校。 2019年以来实施的教育重点民生工程-塑胶操场项目对全县29所学校的操场进行了新建、翻修。协调县财政利用体彩公益金对开放学校提供一定的资金用于学校场馆的维护、修缮。 再次感谢您对临沭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临沭县教育和体育局(盖章) 2022年6月16 日 联系科室、人员及电话:基教科 解荣学 2132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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