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落实“三同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的提案》的答复 | ||||||||||||||||||||||||
2022-05-0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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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交复字〔2022〕3号签发人:吴清军 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卢西嘉、徐勤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三同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我局主要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的新建、改建、养护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新建、改建、扩建农村公路“三同时”制度的落实,我局所有新改建农村公路,全部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标志、标线、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我县农村公路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提升、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齐全、群众出行更加便利。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严格落实农村公路“三同时”制度,确保新改建农村公路符合相关安全要求,无安全隐患,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点,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一、新改建农村公路项目,在前期立项、设计时,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设计完成后,交通、交警、应急等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设计进行会审,会审通过后实施。 二、新改建农村公路在施工时,严格按照施工图、有关规定要求,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我局将会同交警等部门要求监督管理。 三、道路交通安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完成,方可进入验收程序,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未完成不得验收,我局将会同交警、应急等部门加强对农村公路道路交通安设施的验收,验收通过方可通车。 四、我局将加强对农村公路的监督管理,加强巡查、养护管理,对发现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缺失,及时进行更换,对存在影响交通安全出行的隐患点予以整改。 再次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支持和帮助,请您继续关注、支持和帮助交通运输工作。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5日 联系单位、人员及电话:临沭县交通运输局蒋超6090050 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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