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加大对破坏公共设施行为打击力度的提案》的答复 | ||||||||||||||||||||||||
2022-06-2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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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综执复字〔2022〕6号 签发人:高冬子
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52号 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刘彦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破坏公共设施行为打击力度”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公共设施是城市的基础,其中市政设施更是尤为重要。在为市民提供便捷服务的同时,也是我们城市的一道亮丽风景。近年来,市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下,在市民群众的监督建议下,取得了较大发展,但也存在着一些诸如:市政设施老化、人为破坏严重、布局不合理等问题,为应对这一系列问题,提高市政管理管理维护水平,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工作职能。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下设市政服务室,承担全县城市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拟定,及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职能范围内的维护服务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管理职能,为提升市政管理水平打好组织基础。 二是创新智能化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利用“城管通”APP平台,采集包括市政维护在内各类城市管理信息。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全面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智慧化,打造以信息化为主导的城市基础设施管理新模式。 三是加大巡查力度,对破坏行为进行惩治。通过明确市政管理维护职能,加强城区各分队辖区巡查力度,发现破坏市政设施行为,及时进行制止,该立案的立案,该处罚的处罚。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通过加大对市民群众的教育引导,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共享市政服务,人人爱护公共设施”的良好氛围。 四是联合县公安局,开展公共设施领域违法专项打击行动。与县公安局联动,开展公共设施领域违法专项打击,成立专案组,开展全面摸查,掌握公共设施被盗、被破坏重点部位12处,行动期间共办理破坏城市公共设施案件6起,抓获违法行为人7人,罚款5600元,对该类违法犯罪行为起到高压震慑作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 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6月20日 联系科室、人员及电话:市政科马新江18853956212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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