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病死猪违法行为的提案》的答复 | ||||||||||||||||||||||||
2022-05-28 点击数: | ||||||||||||||||||||||||
|
||||||||||||||||||||||||
|
||||||||||||||||||||||||
沭公复〔2022〕1号 签发人:管涛 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14号提案的答复 群团届并宋春辉、朱文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病死猪违法行为》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县公安局针对您提出的建议,认真进行了学习,分析了当前打击私屠滥宰病死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了相关工作措施,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生猪养殖环节的信息化管理。县公安局配合县农业农村局通过给存栏生猪编号、悬挂二维码耳标等科技手段对生猪从栏到出栏、从饲料喂养到疫苗接种进行全程信息化管理,做到源头可溯、去向可查。建议对于病死猪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流入屠宰加工环节。 二、加强屠宰场加工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县公安局配合市场监管局严格屠宰行业准入,加强定点屠宰企业资格证牌使用管理,监督和规范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行为,依法取缔未经许可的生猪屠宰活动,查封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场所、设施,扣押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生猪、生猪产品及屠宰工具和设备。对为私屠滥宰提供场所或存储设施的单位或个人,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在养殖环节信息化管理的基础上追溯病死猪来源,对提供病死猪的养殖户一并于以相应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三、加强打击与预防相结合的法治化管理。坚持以打开路、打防结合,按照“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的工作方针,突出“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坚持线上线下同步查、上游下游一起打、源头末端一起查,加大对肉类、冻品等重点企业以及商超、农贸市场、冷库等重点部位的突击检查力度,抓获私屠滥宰病死猪犯罪嫌疑人71人,破获案件37起,工作成绩位居全市前列。在对私屠滥宰病死猪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打击的同时,依法依规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并据此开展以案说法等形式的普法宣传,以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和对违法行为的真实刑罚来教育和警醒相关从业人员,对潜在的违法行为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降低违法行为发生的概率,实现打击和预防结合相促进。 临沭县公安局 2022年5月28日 【承办单位】:县公安局 电话解答:0539-6211046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河西大街133号。 |
||||||||||||||||||||||||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