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第九届第三次会议第33号关于鼓励按行业分类,成立创业技术研发孵化器提案的答复 | ||||||||||||||||||||||||
2019-07-0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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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洋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鼓励按行业分类,成立创业技术研发孵化器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们在繁忙的工作中对人社工作给予的关注和支持,根据提案建议,县人社局已着力开展以下工作: 一、按行业分类,设立目标方向 1、组建创业专家服务团队。吸纳职能部门、专家学者、创业导师和民营企业家,组建不少于50人的专家服务队伍。聘请有社会责任感的各类成功企业家、各领域专家学者、风险投资和金融机构专业人士成为我县创业导师,聘请业务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各镇街人社所和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工作人员、创业培训教师等为创业辅导员。每年组织开展“优秀创业导师”和“优秀创业辅导员”评选活动。 2、拓宽创业项目征集渠道。建立公益与商业结合机制,广泛征集投资小、见效快,符合本县产业和经济发展要求、具有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有较强操作性的创业项目和创业成功案例,建立全县统一的创业项目库,征集数量不少于300个,免费向创业者提供。围绕各类劳动者的创业需求、素质技能提升,积极整合培训资源,提升培训质量,以临沂市工业学校为龙头,培育发展7处创业培训基地,重点对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军队退役人员开展创业培训和就业技能培训。 二、合理确定入驻对象和范围 1、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有独立工作场所及与所提供服务相适应的设施等条件;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服务人员的比例不低于70%; 4、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和组织社会资源能力,有较好的外部研发技术资源和技术专项; 5、研究方向应以符合国民经济发展鼓励类环保、清洁、节能循环经济型产品和技术为主流的研发团队; 6、管理制度健全; 7、产品和技术成果必须优先在本县推广转化。 三、设立大数据平台 创业大厦按行业设立公共大数据平台,建立“一站式”创业服务中心。全县建立了集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企业孵化、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为一体的创业服务体系。在原人才市场建立了一处县级创业培训基地,融创业实训、创业孵化、项目推介、创业服务于一体的标准化、规范化的“一站式”创业服务中心,基地现已建成投入使用,能容纳180名学员进行创业培训及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为创业人员提供了良好的创业服务平台。 四、加大政策扶持 1、加强创业政策绩效评估。组织对现行创业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扶持措施。顺应网络时代创新创业新形势,突出创业扶持重点、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完善创业融资机制、采取政府购买创业服务等措施,着力完善创业政策扶持体系。 2、加大创业政策宣传和落实工作力度。会同各职能部门认真梳理国家和省里现行工商注册、税费减免、融资担保、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汇编成册并制作办理流程图,充分发挥政策对创业的引领和促进作用,扩大政策覆盖影响,依托线上、线下各类宣传媒体,充分运用微信、微博等网络宣传手段,解读创业政策,确保应享尽知,释放政策红利。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将创业培训补贴、社保补贴等财政补贴政策落实到位,积极协调工商、税务部门,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尤其是对失业人员、大学生、小微企业等重点群体的税费减免政策。 3、强化大学生创业政策落地。继续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加快大学生孵化基地建设,完善开业指导、项目辅导和基地管理制度,通过组织开展大学生创业项目路演、聘请专家学者和企业家评审活动,提高大学生创业项目的成功率。成立公益性服务组织,与职能部门、行业协会联合,通过政策宣讲、吸纳大学生到企业从事岗位实践、协助办理各种手续等方式,进一步促进各项创业政策落地。 4、加强资金扶持。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增加创业扶持资金,发挥撬动作用,鼓励和支持创业。制定资金使用办法,资助公益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补贴入驻创业实体房租水电,对大学生提供创业无息借款,购买专家团队的创业服务指导以及出资征集创业项目信息等。对符合条件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小微企业,给予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本市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的,可按规定一次性领取其应该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对在人社部门保管档案的创业者免收档案管理费、人事代理服务费。 5、做好贴息贷款发放工作。增加担保基金到1796万元,发挥贴息贷款对创业的扶持作用。提高贷款额度,放宽创业项目和担保条件限制,面向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刑释解教人员等群体创业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企业的,提供最长3年期创业贷款,对个人发放的额度最高为15万元。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达到本企业职工总数30%的(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本企业职工总数15%),以及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的(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提供不超过2年期额度最高为300万元贷款。对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凭相关手续,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加强创业担保贷款业务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发放效率,保障资金安全。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5日 【承办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解答:0539-2983200 现场解答:临沭县正大街与光明路交汇处150米创业大厦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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