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77号关于规范出租车市场管理提案的答复 | ||||||||||||||||||||||||
2018-06-0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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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77号 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朱崇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出租车市场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调研和情况摸排。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中,出租汽车运力投入是需要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才可实施。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对驾驶员在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资格规定,文明行车、优质服务。明确禁止: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或者未经约车人或乘客同意、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未按承诺到达约定地点提供预约服务;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或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规收费等不规范行为。对于巡游车站点等客、拒载和议价的问题,我局将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督促公司严格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对驾驶员进行巡游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管理规定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考核。对不听劝阻者,交由相关单位处理。 为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市交通运输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相继出台了《客运市场专项行动方案》,规范出租车经营行为是行动方案中的一项整治内容,明确了整治的内容、措施、目标,严厉打击各类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经营行为。整治过程中,经检查落实确有违反规定的经营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从重从严处罚,其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合理、竞争、有序的客运市场秩序。 再次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支持和帮助,请您继续关注、支持和帮助交通运输工作。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6月6日 【承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解答:0539-6090050 现场解答:临沭县兴大东街20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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