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效促进我县房地产开发的建议》的答复 | ||||||||||||||||||||||||
2024-05-0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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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自然资规复字〔2024〕13号 签发人:张思平 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6号建议的答复 腾博代表: 对于您提出的关于有效促进我县房地产开发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当前国家土地供应的一项基本制度,商品住宅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必须按规定招拍挂出让。近年来,我县坚持土地资源管理与土地资产经营并重,不断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率始终保持100%,土地市场化配置水平不断提高。近三年,全县分别出让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使用权32宗,出让面积1075.17亩,总成交价分别为20.87亿元、13.84亿元、2.44亿元,亩均成交单价分别为364.50万元、342.42万元、248.33万元,下降态势明显。 为应对疫情对经济发展的影响,适应全县房地产供求关系的重大变化,我局紧盯经济形势和市场需求,紧紧抓住房地产市场转型发展的重要机遇期,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通过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引导市场需求等方式,尽最大可能降低房地产用地获取成本,尽最大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在总结评估2023年度调控效果的基础上,我局将加快推进改革,将一些调控措施转换成长期制度化的具体措施,巩固调控成效,稳定市场预期,保障全县房地产市场行稳致远。 感谢您对我局各项工作的关心支持,也请今后多给我局提出宝贵意见建议,以更好地促进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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