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规范县城街道两旁停车位的建议》的答复 | ||||||||||||||||||||||||
2024-06-2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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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综执复字〔2024〕7号签发人:刘扬 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9号 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孙凯阳、许林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县城街道两旁停车位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临沭县交警大队对全县的公共区域停车泊位进行调研,对城区公共区域进行了新一轮合理的停车位施划。 一、科学施划车位。对小区周边、商超周边停车困难、乱停乱放严重的地方,本着“主道以通行为主,支路施划车位”的原则,在不妨碍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增加部分路内停车位,科学施划,方便周边市民停车。在道路两侧商铺门前的公共区域,本着以人为本的服务思想,预留商铺出行道路,剩余公共部分施划停车位。 二、适时动态调整。对设置的路内停车位,会有市民长期占用停车位停放车辆,失去了路内停车位的真正意义,造成道路拥堵、影响车辆通行现象的,逐步取消阻碍道路出行的停车位,如对明河路23个停车位已进行了取消。调整长期停车位为限时停放车位,方便市民短时间停放。对学校周边影响学生出行安全、妨碍家长接送学生、被市民长期停放车辆占用的停车位进行了调整,如二实小、五实小等学校周边的停车位调整为限时停车位,限定早上、中午、下午限停时间,并树立限时停放指示牌,为学生通行打通绿色通道。 三、关注非机动车。在施划城区机动车停车位的同时,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还注重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工作,着手在大型商超、市场、广场等公共区域人行道上不妨碍行人通行的区域施划非机动车辆停车区,利于市民停放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辆。同时,协调城区中队,加大对占道经营、违规停车治理力度,进一步规范停车位使用管理。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 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26日 联系科室、人员及电话:城区中队高伟 18865498991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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