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停车位和规范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议》的答复 | ||||||||||||||||||||||||
2024-06-2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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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综执复字〔2024〕4号签发人:刘扬 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8号 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邱军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停车位和规范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解决群众停车难问题,今年我县在城区选址、新建5个公共停车场,供市民停放车辆,具体情况如下;(1)、体育公园公共停车场(正大街与苍源河西路交汇处东南角),占地1500平方米,新建60个停车位。(2)、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新天广场空置地),由邮政局施工,目前已经建设完成,共建设49个停车位,已供市民使用。(3)、老城区公共停车场(新天华府小区北沿街林荫),地面需铺设花格板、栽绿植,北沿街绿化带4500平方米,东沿街1500平方米,预计可新建60个停车位。(4)、新城西区公共停车场(世纪名筑小区空地),由金明寓公司改造完成,共建设80个停车位,已对市民开放。(5)、政务大厅北停车场,共长103米,宽80米,准备建设成林荫停车场、停车场开北门供市民停车使用,停车场内实施地面铺设、栽树等项目。目前正在进行设计、预算和招投标等工作。 加强同发改、供电、审批等职能部门协调,公共停车场内充电桩配置将会按照规定安装配置比例不少于15%,为充分考虑市民的充电需求,在新建停车场方案中已涉及充电桩事宜。另外,对于原有的公共场所的停车场内无充电桩的问题,我局正在计划实施安装充电桩,保证市民正常停车和充电。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 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26日 联系科室、人员及电话:停车服务室高伟 18865498991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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