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取消人民公园对面道路临时停车位的建议》的答复 | ||||||||||||||||||||||||
2024-06-2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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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综执复字〔2024〕1号 签发人:刘扬 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号 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高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人民公园对面道路临时停车位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沭河大街万象阳光城段(人民公园对过)因晚间停车混乱,经常造成交通拥堵,由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临沭县交警大队两个单位共同认定,需要在沭河大街南侧路面施划限时停车位,方便解决周边小区居民和沿街商铺晚间停车。允许停放时间是晚间20:00至次日早上7:00,白天及其他时间不允许停放,由交警大队进行整治管理。 目前,此处路面限时停车位使用正常,急于取消路面的限时停车位,会造成市民停车混乱,更会出现市民投诉现象,需要等待周边停车功能完善,比如停车场建设或小区停车秩序完善后,会考虑取消此处的限时停车位。通过实地勘察,考虑缺口调头、上下学等因素影响导致拥堵,下一步先行取消离缺口调头较近的临时停车位,希望您能理解。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 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26日 联系科室、人员及电话:停车服务室高伟 18865498991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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