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防治农村水污染的建议》的答复 | ||||||||||||||||||||||||
2024-07-0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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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华、郭伟、李晓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防治农村水污染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县农村水污染防治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农村水污染防治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现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促进生态农业保护方面。一是深入各镇街开展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种植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为主的面对面的实用技术培训10场次,培训人员1000余人;二是及时开展田间调查,发布《农作物病虫情报》3期;三是印发了《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技术方案》等文件,指导全县开展小麦“一喷三防”工作;四是依托2023年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项目,以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为主要原料,加入高效堆肥腐熟剂,进行高温好氧堆肥,建立了多效堆肥与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实现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减少化肥的使用,减轻农业废弃物污染;五是继续在全县开展地膜科学利用与回收工作。截至目前,在马铃薯、地瓜上推广标准地膜和加厚地膜10000余亩,推广可降解地膜2000余亩。继续开展地膜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新增地膜回收点1个,临时回收点10个。 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面。县畜牧中心安排基层兽医站利用清明节假期摸排全县靠近河流区域的养殖场共计463家,对存在问题的养殖场下发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服务记录表16份。对养殖场(户)进行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过程中发现的规模场以下的养殖场(户)存在粪污直排时,及时将线索移交生态环境部门,后续由环保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县生态环境分局先后下发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摸底及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3个,对全县9个镇街开展了日常巡查,巡查养殖场户90余场次,全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督导组对全县各镇街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开展了专项督导。组织召开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推进现场会一次。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畜禽养殖场污染环境违法行为立案1起,罚款1.25万元。 三、合理企业规划布局方面 一是严把环评审批关口,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坚决杜绝“两高”项目和散乱污项目落地,严禁管网外企业新增排污口,积极引导企业中水回用。二是加大执法查处力度,除县经济开发区外,县生态环境分局安排3个执法中队负责各镇街村居执法检查,坚持执法全覆盖,违法零容忍,始终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倒逼企业提标改造,减少环境污染。截至目前,我县会同镇街动态整治排查“散乱污”企业,截至目前,累计关停取缔291家,清理取缔54家,停产整治3家,整改提升1家,治理规范5家,转型规范1家。三是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截至目前,我县已完成清洁生产审查30余家次。 四、镇街污水处理能力建设方面。目前,我县9个镇街除县城区驻地的两个街道外,其他镇驻地均建有污水处理站。为有效解决工业园和镇街污水处理设施能力不足问题,投入资金1.63亿元用于“一区三园”三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对青云镇白旄工业园区、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区、店头镇工业集中区内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进行收集集中处理。同时,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分局在蛟龙镇驻地新建污水处理站2座,目前已投运1座。有效提升了镇街污水处理能力。下步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相关镇街将逐步提升镇街管网建设,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 五、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县生态环境分局始终坚持抓实在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中的群众参与作用,印制生态环境问题政策咨询和问题举报电话宣传单页1000余份,逐个自然村进行了张贴并在村居微信群进行转发。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监督举报公告,主动公开重点职能单位、业务科室职能分工和联系方式,进一步畅通了突出问题反映渠道。 下步我局将会同县直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加大资金投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源头防控,减少污染排放,强化监督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等措施,推动农村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最后,感谢您提的宝贵建议,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环保工作,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县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高。 【承办单位】: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 电话解答:0539-6231937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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