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加强农村人居环境保护,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议》的答复 | ||||||||||||||||||||||||
2024-07-0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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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金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人居环境保护,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农村人居环境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人居环境保护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现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持续强化环境保护宣传力度 县生态环境分局始终坚持抓实在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中的群众参与作用,印制生态环境问题政策咨询和问题举报电话宣传单页1000余份,逐个自然村进行了张贴并在村居微信群进行转发。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监督举报公告,主动公开重点职能单位、业务科室职能分工和联系方式,进一步畅通了突出问题反映渠道。 二、不断加强对农村环保财政投入力度 积极做好资金筹集整合文章,加大对人居环境整治的投入力度,2024年安排资金4.016亿元。一是“一区三园”三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计划在青云镇白旄工业园区、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区、店头镇工业集中区,投入资金1.63亿元,对辖区内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进行收集集中处理。二是安排资金695万元,持续巩固拓展农村“厕所革命”成果,安排资金885万元继续开展农村清洁取暖等。三是2023-2024农村污水治理项目,总投资约2亿元,对48个行政村农村巷道、沟渠进行整治,建设化粪池、污水筹集池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环境质量。四是安排资金1620万元实施了城乡环卫一体化,做到“村村都有保洁员,生活垃圾日日清,”实现村容整洁,环境优美。 三、建立完善环境保护工作的公共参与机制 加强环保教育与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平台及时公布环境质量状况,定期发布环保知识和最新的环保政策。引导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将农村环境保护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并告知村民。在组织开展生活污水治理中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例如每村张贴固废违法倾倒举报海报,设立环保投诉热线和微信微博等,并确保有专人负责处理和回复。 最后,感谢您提的宝贵建议,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环保工作,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县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高。 【承办单位】: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 电话解答:0539-6231937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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