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加强农村畜牧养殖户规范治理的建议》的答复 | ||||||||||||||||||||||||
2024-07-05 点击数: | ||||||||||||||||||||||||
|
||||||||||||||||||||||||
|
||||||||||||||||||||||||
张瑞、胡尊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畜牧养殖户规范治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执法检查。将规模化养殖场列入随机抽查污染源名录,按照上级分配的工作任务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养殖场(户)顶风偷排、漏排现象,依法严厉打击,将违法信息录入诚信系统,同时加强舆论宣传曝光,达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目标。 二是落实业主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督促规模化养殖场严格按照环评文件要求落实治污设施和防污措施,建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开监测结果。 三是强化环保宣传,树立环保理念。加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引导养殖户遵法守法,合法经营。同时,利用六五环境日、“12.4”宪法日开展集中宣传,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着重宣传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技术等。 最后,感谢您提的宝贵建议,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环保工作,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县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高。 【承办单位】: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 电话解答:0539-6231937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28号。 |
||||||||||||||||||||||||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