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盘活农村集体土地加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划的建议》的答复 | ||||||||||||||||||||||||
2024-05-3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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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农答复字〔2024〕16号 签发人:高详 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0号建议的答复 袁晓峰、郑爱娟、高艳飞、吴沛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农村集体土地加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划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您提出的这一建议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议办理领导小组,精心制定办理方案,按时督促相关科室做好建议办理工作。 为盘活农村集体土地,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结合工作: 一是与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工作结合,助推“产业支撑”。青云镇将闲置宅基地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与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工作结合,解决产业发展中遇到的生产车间、加工坊等设施建设因缺少建设用地无法落地等问题。引导鼓励农民将土地入股村党支部合作社,土地渗溢面积可增加村集体收入,村党支部合作社统一将土地打包给金丰公社等社会化服务主体集中经营可获得收入,村党支部合作社有收益了再分红给农民,增加农民收入。3月19日,我县召开了“双社联合”现场推进会议,对双社联合工作进行动员、部署。4月30日,我县召开了“双社联合”暨乡村振兴示范片区推进工作调度会议,对双社联合工作再部署、再推动。 二是与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建设、百千工程工作结合,打造“和美乡村”。将村内闲置、破旧的宅院进行集中整治,宜绿则绿,宜居则居,宜用则用。曹庄镇马庄村结合百千工程,以租赁、收回等方式盘活利用村内闲置宅基地闲置住宅30余宗,建设12处数字幸福小院,积极招引人才,推动“好日子鄉福里”幸福产业蓬勃发展改善了村容村貌,点亮了村居环境,提升了生活品质,后续发展二三产业还可以拉动地方经济,促进当地村民、村集体组织双增收。 三是与“四雁工程”工作结合,促进“群雁齐飞”。结合“四雁工程”要素保障工作,有效盘活闲置宅基地,增加土地供给。开展农村闲置房屋摸底调查,可利用闲散建设用地600亩,老旧房屋近万套,采取收购、租借或合作入股等方式,发展乡村旅游业 四是与农文旅融合发展工作结合,发展“美丽经济”。曹庄镇以朱村为示范引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莅临曹庄镇朱村视察时作出的“让老区人民过上好日子”的重要指示,盘活闲置房屋23处4000多平方米,主要用于明清古建筑参观旅游、超市、饭店等,利用原村委旧址8500多平方米,打造“好日子超市”“课昌故居”“烈士陵园”和“红色教育基地”,丰富旅游资源和村民活动场所,增加了客流量,村民增收。 五是与村集体公益事业用地结合,提升“幸福指数”。曹庄镇朱村、青云镇于家山村、玉山镇李庄村、石门镇转林新村,盘活利用村内闲置住宅,打造了“电力彩虹驿站”“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老年食堂”“老年幸福家园”等公共场所,为群众提供休息、充电、缴费、办电;日用品超市、再生资源回收、快递流通服务、农产品上行;老年人就餐、养老等综合服务,成为当前农民生产生活综合性服务平台的样板。通过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有效提升了村民们的“幸福指数”。 同时,指导镇街通过讲解、宣传等方式引导村民积极参与闲置宅基地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把自家闲置的小院改造成小菜园、小花园,养殖少量的家禽、家畜,改造成小超市、小手工加工作坊等既利用了闲置资源又增加了收入,减少了村内因残垣断壁形成的风险隐患和村容村貌的丑点,美化了环境,一举多得。 最后,感谢您提的宝贵建议,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县农业农村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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