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扶持力度的建议》的答复(生态环境分局) | ||||||||||||||||||||||||
2023-06-30 点击数: | ||||||||||||||||||||||||
|
||||||||||||||||||||||||
|
||||||||||||||||||||||||
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5号 建议的答复 王学峰、张坤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扶持力度的建议已收悉,该建议由发改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方金融中心和生态环境分局分别办理,您们提出的建议主要涉及我单位“针对民营中小企业在环保方面存在的问题,实行因类施策,不搞一刀切,推动整改或保护性搬迁,督促落实各项环保要求”。现就职责范围内工作开展情况答复如下: 中小民营企业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我局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力推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一是全力服务建设项目,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生态环境要素保障,开展“送策、送法、送技入企”,对重点排污企业主动指导帮扶,破解企业污染治理难题,帮助中小微企业提升环境管理能力,预防企业“触碰”环保政策红线,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二是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坚持分类施策,严防环保整改“一刀切”。对整改完善类的,要求按标准进行改造,完善各类手续;对关停取缔类的,坚决依法关停取缔,消除环境隐患,为新项目建设腾出环境容量。 下一步,我局将统筹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一是以“放管服”改革为指导,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环保政策及技术支持,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助企纾困解难。二是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帮扶相结合,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大力推行在线监控等多种非现场执法方式,坚持体检式、预防式、服务式执法理念。三是严惩各类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严惩,为服务民营经济营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全力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 【承办单位】: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 电话解答:0539-6231937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28号。 |
||||||||||||||||||||||||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