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推动医疗体制改革,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议》的答复 | ||||||||||||||||||||||||
2023-05-3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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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医保复字〔2023〕05号 签发人:高志远 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9号建议的答复 李其臻、沈秀平、高艳飞、滕美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医疗体制改革,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村卫生室监管 针对村卫生室医保报销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我们持续开展基层医疗卫生室专项整治,规范基层医疗卫生室医保报销行为。其次针对举报线索,以点带面开展全面检查整治。 二、促进分级诊疗 为促进分级诊疗,一是严格落实各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 二是大力推行DRG付费改革,推进分级诊疗促进服务模式转变。当前我县除县中医医院、精神卫生院外,其余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DRG支付范围。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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