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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优化中小学教师评价,完善职称评聘条件的建议》的答复
2023-04-12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rlzyhshbzj/2023-0000254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3-04-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对《关于优化中小学教师评价,完善职称评聘条件的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linshuxianrlzyhshbzj/2023-0000254
发布机构: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日期: 2023-04-12


尊敬的吴兴芳、朱卫两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中小学教师评价,完善职称评聘条件的建议》已收悉,根据工作职能,对所提建议具体答复如下:

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中第二项的业绩能力水平,正高级教师需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5年以上,工作中能够准确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帮助学生正确分析、认识成长过程中的问题,尊重学生差异,既注重学生群体成长,又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高级教师需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5年以上,引导形成良好班风学风,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尊重并关注学生差异,帮助学生正确分析、认识成长过程中的问题,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一级教师需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3年以上,能够与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有效交流,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在班级管理工作中引导形成良好班风学风。

今后,人社部门将继续深入贯彻上级各项部署要求,认真做好职称政策的落实工作,感谢对我县人社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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