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在城区设立图书馆分馆的建议》的答复 | ||||||||||||||||||||||||
2023-07-2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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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文旅复字〔2023〕3号 签发人:张媛媛 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史佩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城区设立图书馆分馆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文旅工作的关注、关心与关怀。现答复如下: 关于图书馆分馆建设问题,我局近年来一直在积极图书馆分馆建设工作。接到代表建议后,由县图书馆为协助办理单位,积极推进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目前县城已经建设完成分馆、城市书房三处,分别为税务书香馆,建筑面积350平方米,藏书5000余册,电子图书2万余册,阅读席位62个。苍源文苑面积1229㎡,建于公园内,有藏书2000册,阅览座席60个。沭心政务红书房位于政务大厅,面积300平方米,有藏书3000册。 为解决县城南部地区文化设施不均衡的现状,在沭新东街 和红石湖公园、工人文化宫建成24小时自助图书文润书房3处,支持借书证、身份证、支付宝借书,真正打通了服务百姓的最后一公里。 同时为解决视障读者的阅读问题,建成盲文图书馆支馆一 处,面积200平方米,有盲文图书、无障碍影视资料30多种。在建万达蓝色梦工厂阅读空间。 感谢您对文化工作的关心支持,也请今后多给我局提出宝 贵意见建议,以更好的促进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工作。 【承办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电话解答:0539-6211648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河西大街69号文化中心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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