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进一步优化城区规划建设的建议》的答复(2023) | ||||||||||||||||||||||||
2023-03-28 点击数: | ||||||||||||||||||||||||
|
||||||||||||||||||||||||
|
||||||||||||||||||||||||
沭自然资规复字〔2023〕25号 签发人:徐勤生 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9号建议的答复 袁伟才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城区规划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正在编制的《临沭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立足停车设施现状和发展需求,确定停车设施的分区分类供给目标,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合理安排包括社会停车场在内的各类交通运输用地布局。通过优化布局、合理配置等手段,完善服务基础设施,改造建设一批停车场、公厕、垃圾处理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有效提升水、电、气、暖供应服务能力,提升人居环境质量。2023年,城区新建公厕3座,全县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城区范围内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40%以上的镇街建成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2、在编制详细规划时,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要求,分析片区公共停车需求,合理规划社会停车场用地布局,结合用地性质明确地块配建停车位数量等要求。在提出住宅、商业服务业等用地规划条件时,依据详细规划及有关规定明确配建停车设施要求。 3、2023年新建零碳生活公园,改造提升森林公园、红石湖公园。严格道路绿线管理,在道路重要节点及外侧空间,合理规划、建设林荫停车场及口袋公园,有序推进城市“绿道”“慢道”规划建设,重点结合苍源河水生态治理项目,围绕苍源河两岸和其他综合性公园、湿地和河道水系,建设城市绿道,打造城市慢行系统。 4、重点做好涉路建筑红线控制,依法取缔违法占路经营和集市贸易,及时清除影响公路通行安全和路容路貌的广告牌匾、私搭乱建、路面抛洒及路肩堆积物,营造畅、优、舒、美的公路通行环境。 【承办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解答:0539-6211668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32号。 |
||||||||||||||||||||||||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