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在大兴镇古龙岗增设派出所的建议》的答复(2023) | ||||||||||||||||||||||||
2023-03-2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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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自然资规复字〔2023〕24号 签发人:徐勤生 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3号建议的答复 临沭县公安局: 对于王大成、郇恒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大兴镇古龙岗增设派出所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已与大兴镇政府对接,由镇政府提供具体位置,我局将进行规划局部调整,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但是根据派出所用地性质,需要办理国有土地手续,因大兴镇古龙岗村不在城镇开发边界内,不能办理国有土地用地手续。建议盘活使用原古龙岗乡闲置的国有土地,收回后划拨用于建设派出所。若确需新增用地,只能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手续,批准拨用给村集体使用。 【承办单位】:县公安局 电话解答:0539-6211046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河西大街1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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