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筹备建设金堂村菜市场的建议》的答复 | ||||||||||||||||||||||||
2023-03-2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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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自然资规复字〔2023〕16号 签发人:徐勤生 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 高明忠代表、高珍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筹备建设金堂村菜市场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金堂村小区南墙以南为规划的城市道路; 2、规划的城市道路以南地块现在已经出让,无法在此处建设金堂菜市场。 3、倾城一品南侧有部分空地,但该地段受化工园区控制线限制,建设农贸市场收到红线制约,无法实施。 感谢您对我局各项工作的关心支持,也请今后多给我局提出宝贵意见建议,以更好地促进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承办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解答:0539-6211668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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