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推动乡村振兴强化乡土人才培育的建议》的答复 | ||||||||||||||||||||||||
2023-05-2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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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科复字〔2023〕2号签发人:王光娟 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0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袁伟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乡村振兴强化乡土人才培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科技赋能乡村振兴培育乡土人才情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实施“四雁工程”的指导意见(试行)》(临发〔2022〕17号)有关要求,在全县农业农村领域培养更多的“土专家”、“田秀才”,打造一支技能出众、示范突出的“鸿雁”人才队伍,县科技局积极参与制定《临沭县“鸿雁人才”管理办法(试行)》,并明确了支持乡土人才的措施:“对“鸿雁”人才创办的农业经营主体进行集中提升,优先推荐申报各类科技项目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优先提供农业科技支持服务。”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加强乡土人才培育,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吸纳5名乡村人才加入科技特派员队伍,组织农业科技成果推介暨基层科技特派员培训班2次,受训乡村人才18人次。 (二)发挥人才作用,推广生态技术。组织科技特派员到大兴镇、石门镇开设田间课堂,现场培训农民800人次,组织专家针对蓝莓生长特性,研制了蓝莓专用肥并在大兴镇、石门镇等多家蓝莓种植基地进行了试验示范。 (三)开展科技服务,解决技术难题。开展科技服务活动20余场次,针对基层农户反映的种植管理技术、加工技术、品种改良、病虫害防治等问题,推广运用农业先进实用技术17项,解决技术难题11个。 (四)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农业产业”深度融合,去年以来,组织企业对接了中国科学院、中国农科院甘薯研究院、山东农业大学,省农科院等8家高校和科研院所,引进转化农业产业先进技术26项。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县科技局将按照《临沭县“鸿雁人才”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按照支持“鸿雁”人才的重点任务、目标和具体措施,持续推动乡村振兴强化乡土人才培育。 一是科技特派员服务。鼓励科技人员投身“四雁”工程主战场,对“鸿雁”人才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在县级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中设置科技特派员计划专项,用于支持“鸿雁”人才提供技术示范、成果转化、创新辅导等服务,夯实科技特派员工作基础,形成鼓励特派员精准服务“鸿雁”人才的工作新局面。每年引进培育科技特派员10人以上。 二是特色农业示范带动。突出科技赋能,以甘薯、花生、蓝莓、畜禽等特色优势产业为依托,帮助“鸿雁”人才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关键技术攻关。鼓励“鸿雁”人才发展科技农业、观光农业、体验农业等新型业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特色农业科技进步。 三是科技项目支持。对于鸿雁人才创办的农业经营主体,加大科技支持和政策扶持力度,优先推荐申报县级重点科技研发计划,并遴选出一批创新能力强、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大、市场前景广的项目推荐上报市级以上科技项目。 四是推进平台建设。对于归雁领、鸿雁办的企业我局将结合“百家院所进临沭活动”,从精准对接产学研合作,积极推进成果转化落地两个方面入手,积极推进归雁、鸿雁企业平台建设,对于条件成熟的归雁企业,优先推荐上报市级以上平台,平台获批后积极推进奖励政策的兑现。 感谢您对推动乡村振兴强化乡土人才培育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真诚地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科技工作,并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监督、支持和理解。 临沭县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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