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建立乡镇学校教育保障机制、在办学标准、优化师资、硬件设施配备上向乡镇学校倾斜、合并建立规模学校并开通校车的建议》的答复 | ||||||||||||||||||||||||
2023-06-12 点击数: | ||||||||||||||||||||||||
|
||||||||||||||||||||||||
|
||||||||||||||||||||||||
刘晓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乡镇学校教育保障机制、在办学标准、优化师资、硬件设施配备上向乡镇学校倾斜、合并建立规模学校并开通校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科教[2021]11号)文件要求,农村小学、初中按照每生每年710元、910元的标准给予经费补助,我县在省里文件的基础上分别提高了100元的标准执行。另外,农村小学规模较小的分别按照不足100人按100人、不足200人按200人的标准给予补助。这些都充分说明临沭县已经考虑到办学规模较小等因素,并适当提高了财政补助标准。 近期,县教体局正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结合山东省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办学条件改善规划,对乡镇学校进行调研和分析研判,科学制定乡镇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尽量减少小规模学校数量,合理调配教育资源,加大对镇街学校的支持力度,力争达到均衡发展。 乡镇学校布局调整方案经县委县政府统一后,我们县教体局将积极稳妥的推进乡镇学校布局调整,并适时增加校车数量,以满足在校学生的接送需求。 【承办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电话解答:0539-2132601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11号。 |
||||||||||||||||||||||||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