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优化临沭县城集中供暖期的建议》的答复 | ||||||||||||||||||||||||
2023-06-2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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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晨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临沭县城集中供暖期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动态管理取暖费收费标准问题 您在《建议》中提到“动态调整取暖费收费标准。供暖是一种商业服务,是商品,收费标准应根据市场煤价、服务质量、供暖时限、供暖温度高低来决定”。 根据《山东省定价听证目录》,调整供热价格需要进行听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供暖价格的调整程序分为五个步骤:一是供热企业提出调价申请;二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三是价格主管部门对供热成本进行监审(必要时可以聘请第三方机构在价格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并依法出具监审报告;四是根据成本监审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调价。不需要进行调整的,报县政府同意后,书面通知供热企业。需要调整的,召开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五是按管理权限提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予以公布实施。 我县现行供热价格执行原临沭县物价局《关于调整临沭县城区供热价格的通知》(沭价格发〔2015〕4号)和《关于公布临沭县城区供热计量价格的通知》(沭价格发〔2017〕5号),实行两部制热价,居民19元/平方米/采暖期(套内面积),非居民30元/平方米/采暖期(建筑面积),供热天数110天。 因供热价格需进行供热成本监审,成本监审需要供热企业近三年运营成本,测算出所有供热企业成本价格,因此供热调整不适合实行动态调整。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2021年底以来,全国煤炭价格大幅上涨,为理顺供热价格矛盾,缓解供热企业经营困难,确保广大群众冬季正常有序采暖、稳定用热,省市下发通知部署供热价格改革工作,我县也正在安排部署供热价格的成本测算。 一是启动供热成本监审,聘请第三方机构出具监审报告。 二是测算供热价格,充分考虑用热企业的生产成本和市场竞争力,召开座谈会,对供热价格进行调研论证。 三是制定供热价格调整(听证)方案,邀请供热企业、居民、人大政协代表等进行供热价格调整听证。 四是研究确定供热价格,综合考虑供热企业运行状况、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将供热价格调整方案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提出宝贵建议,希望一如既往地关心与支持发展和改革工作。 临沭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9日 联系科室、人员及电话:临沭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科 郑晓敏6203868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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