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加强对农村污水治理的建议》的答复 | ||||||||||||||||||||||||
2022-08-1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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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刘西波、陈久国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农村污水治理的建议已收悉,该建议由县生态环境分局和县农业农村局分别办理,现就职责范围内工作开展情况答复如下: 您们提出的建议主要涉及我单位石门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石门河为东海县进入临沭县的入境河流,源头主要有两支:一支由李埝乡陈顶子村进入我县石门镇(界沟村);另一支由李埝乡山西头村、连汪村进入我县石门镇(马家洼、东新庄、转林村)。各支流在石门镇骆庄桥汇合,下游流入新沭河,新沭河下游建有大兴桥国控断面,新沭河最终进入连云港市石梁河水库。 为提升石门河水质,我县于2021年实施了石门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工程的实施,每年削减石门河化学需氧量219吨,氨氮93.08吨,总磷24.64吨,提升石门河水质状况,改善石门河水环境质量,促进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使石门河周边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下一步,根据县里统一部署安排,我局将继续开展石门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同时,将积极联合东海县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对出境河流沿线排污口联合排查和省界养殖污染整治,严格环境执法,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共同维护边界水环境质量安全。 【承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 电话解答:0539-6231937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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