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简体 繁体
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数据开放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建议提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正文
对《关于相关政府部门对班郇沟进行彻底清理的建议》的答复
2022-11-30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xzspzxbgs/2022-0000252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日期  2022-1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对《关于相关政府部门对班郇沟进行彻底清理的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linshuxianxzspzxbgs/2022-0000252
发布机构: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公开目录: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日期: 2022-11-30

办复情况

A

沭审服复字〔2022〕1号 签发人:高详

高全会、徐勤宝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相关政府部门对班郇沟进行彻底清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修建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未经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班郇沟清理应由水利部门以及相关镇街报县政府同意后,该项目按相关流程进行申报,由审批局审查通过后开工建设。建议水利部门以及班郇沟所在镇街尽快准备材料提请县政府同意。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9月27日

联系科室、人员及电话:投资规划科科长孙剑13705396937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