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监管的建议》的答复 | ||||||||||||||||||||||||
2022-08-2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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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答复 王须启、王广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监管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加强许可经营的审批。一是统一规划,在广泛征求各镇街意见的基础上,合理布局零售经营数量及位置。二是严格初审,制定下发许可标准,由镇街初审,县应急局现场复核。三是培训考核,对初审通过的经营者进行培训考试,考试未通过的不予审批。 2、加大对烟花爆竹的联合执法力度。将于2023年继续组织公安、市场监管、交运、应急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活动,对全县所有零售店开展全覆盖检查,持续开展烟花爆竹常态化打非治违活动。 3、加强基层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统一印制发放了《临沭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培训材料》并集中培训学习,加强各镇街安全监管人员专业知识技能。 【承办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电话解答:0539-6211096 现场解答:临沭县国策路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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