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加大对玉山镇石材园区企业支持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 ||||||||||||||||||||||||
2022-05-07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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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自然资规复字〔2022〕12号 签发人:徐勤生 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6号建议的答复 袁军、张正云、李俊江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玉山镇石材园区企业支持力度的建议已收悉,该建议涉及我单位的主要是建议三:给与相应的土地指标支持,满足园区发展需求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1、关于用地指标申请:为保障我县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我单位积极协调对接上级部门,积极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同时加大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等试点项目的工作力度,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指标,着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强土地供后监管,严格按照国家《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对闲置土地和低效利用土地进行清理,切实盘活存量土地。科学合理调配土地指标,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规划引领,分清轻重缓急,根据项目用地需求,加强项目用地预审,主动介入用地前期工作,强化用地保障。 2、关于用地指标分配:目前项目建设用地指标需求大,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及省、市、县重点项目建设需求,石材园区如需用地指标,可以指定详细的用地规划,提交到县委、县府会议研究决定后,我局将积极组卷上报,保障用地指标。 感谢你们对我局各项工作的关心支持,也请今后多给我局提出宝贵意见建议,以更好地促进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2年5月7日 【承办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解答:0539-6211668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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