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提高农村老人生活质量》建议的答复 | ||||||||||||||||||||||||
2022-06-2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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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葛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提高农村老人生活质量”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临沭县目前60岁以上老人12.83万人,约占全县总人口的21.9%,老龄化趋势明显。养老问题成为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民生工程,农村养老问题更成为社会一大难题,在提升农村老年人物质保障的同时,也需要丰富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针对您提出的如何提高农村老人生活质量建议,县民政局着力开展以下工作: 一、目前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扩大农村养老机构服务供给。继续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玉山、石门、店头3处中心敬老院年底前投入使用,满足农村特困老年人供养需求,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农村特困老年人实现应养尽养、愿进全进,规范农村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委托照料服务行为,签订并履行三方委托照料服务协议。二是大力发展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统筹各方资源,协调推进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善设施设备,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休闲娱乐、膳食供应等服务,保障农村老年人文化生活。开展农村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级评定工作,2021年为全县56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发放运营奖补35.8万元。三是推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完善我县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以专业机构为载体,充分发挥12349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为临沭街道社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助医助洁、配餐送餐、家政服务、法律咨询等居家养老服务,待条件成熟后服务项目延伸、覆盖到镇街村居,为农村老年人开展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四是保障特殊老年人生活水平。简化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认定审批手续,规范及时足额发放。2022年已为4157名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222万元,为68名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3.7万元。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巡访关爱制度。定期对留守老年人开展普查,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并逐一明确帮包责任人,开展定期巡访关爱。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规范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引导镇村高度重视农村养老事业。鼓励支持镇村在经济允许情况下加大对养老服务事业投入,建设发展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支持专业养老服务组织连锁托管运营农村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村养老服务设施,提高村级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率。 二是加大孝老文化宣传。大力宣传敬老爱老、以孝为本、孝行天下等孝文化,引导子女落实赡养义务人主体责任,保障农村老年人合法权益。 三是倡导互助养老。鼓励邻里互助养老和老年人之间互助服务,督促家庭成员承担赡养责任,通过邻里互助、亲友相助以及志愿服务等方式,探索推广“志愿型”“储蓄型”和“市场型”相结合的互助养老模式。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农村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县民政局 电话解答:0539-2651160 现场解答:临沭县顺河东街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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