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加强基层卫生人员分布均衡、保障乡镇卫生院经费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 ||||||||||||||||||||||||
2022-11-2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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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卫复字〔2022〕7号 签发人:尹昌明 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0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解自凤、王洪霞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卫生人员分布均衡、保障乡镇卫生院经费问题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一直以来的关心和支持!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县卫健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关于统筹基层医疗机构用编进人的答复 目前各基层医疗机构的编制数为18年核定并沿用至今,近年来,各基层医疗机构服务人口数量发生较大变化,各基层部分医疗机构的空编情况有较大差距。县卫健局已与县委编办进行了沟通协调,拟根据最新的服务人口数,进一步合理分配各基层医疗机构的编制数,县卫健局将继续跟进此项工作。 二、关于落实经费保障的答复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加强镇村医疗机构医疗设备集中更新,扎实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但受新冠疫情、工资政策的不断调整等影响,我县基层卫生院普遍呈现出医疗收入下降、支出不断加大的情况,正常运转面临较大挑战。 我们在充分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由政府根据综合预算原则给予有力保障。以及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助推乡村振兴十条意见》中“自2019年起按不低于50%比例予以保障,并三年内实现全额拨款”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今年年初提出分三年实现财政拨款全额保障的工作计划,并向县委县府做了专门汇报,引起领导高度重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争取,力争早日实现满足财政全额保障卫生院,使我县基层卫生院运转逐渐走上正轨。 临沭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27日 联系科室、人员及电话:人事科 王绪蕊6218129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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