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产业的建议》的答复 | ||||||||||||||||||||||||
2022-08-0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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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农答复字〔2022〕9号 签发人:刘扬 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答复 朱文宝、刘西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产业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您提出的这一建议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议办理领导小组,精心制定办理方案,按时督促相关科室做好建议办理工作。 为了扎实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各项金融服务工作,主要加强“强村贷”“农耕贷”“齐鲁富民贷”的推广力度,“强村贷”已累计发放839.9万元;试点农村集体股权证抵押贷款登记工作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抵押工作,县农业农村局给相关银行分配了产权改革管理系统账号,实现了与各银行共享;建立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录库,组织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龙头企业约7000家。 为了支持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中共临沭县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沭县2022年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奖补办法》的通知(沭农委发〔2022〕5号)中安排150万元,对支部领办合作社使用“强村贷”的,在省农担贴息的基础上,剩余利息给予全额补贴,实现“强村贷”零利率,带动村集体增加收入。 最后,感谢您提的宝贵建议,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县农业农村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解答:0539-5251969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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