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在农业合作社基础上转型发展休闲农业的建议》的答复 | ||||||||||||||||||||||||
2022-08-0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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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农答复字〔2022〕1号 签发人:刘扬 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张川、刘景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农业合作社基础上转型发展休闲农业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您提出的这一建议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议办理领导小组,精心制定办理方案,按时督促相关科室做好建议办理工作。 为持续发挥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在乡村产业振兴中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做大做强农业特色主导产业,临沭县出台《2022年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奖补办法》支持全县优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安排80万元,对当年新获得国家、省、市级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称号的,分别给予不高于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安排50万元,对当年被评为“十佳农民合作社”、“十佳家庭农场”、“十佳种粮大户”、“十佳高素质农民”、“十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称号的,分别给予不高于1万元奖励。 最后,感谢您提的宝贵建议,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县农业农村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解答:0539-5251969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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