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监管的建议》的答复 | ||||||||||||||||||||||||
2022-08-1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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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答复 王须启、王广伟代表: 两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监管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关于落实<临沂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生态环境委员会的领导下,立足监管职能,切实维护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确保我县公共安全,改善大气环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按照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门重视,措施得力。烟花爆竹的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对市场监管部门提出来更高的要求。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烟花爆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各市场监管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到履职尽责,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 二、做好配合,搞好宣传。积极配合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大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临沂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会议、宣传车、标语、电子显示屏、微信群、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整治的内容、目的和意义,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 三、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检查。要求烟花爆竹经营户必须严格执行禁燃禁放禁售规定,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会同相关成员单位,坚决予以取缔。 四、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按照国家、省市县的抽检计划和县生态环境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对我县烟花爆竹市场进行严格的质量管控,对不合格产品,坚决依法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烟花爆竹市场的有效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为净化我县烟花爆竹市场尽职履责。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承办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话解答:0539-6211059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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