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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的答复
2022-08-16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gsxzglj/2022-0000157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08-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对《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linshuxiangsxzglj/2022-0000157
发布机构: 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日期: 2022-08-16

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答复

袁新杰、李佃花代表:

您二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问题,是人民群众和各级政府始终关心的问题,也是我局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为切实加强农村地区食品突出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健康和合法权益,根据省市局要求,我局从2020年开始每年都牵头制定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治理突出问题和防范风险隐患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到2022年,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农村地区食品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一、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主要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依法应当而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以及使用假冒动物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动物检疫印章,仿冒其他品牌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我局共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案件30起,其中经营过期食品案9起,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案15起,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案3起,经营未检疫生猪肉案1起,其他案件2起,货值金额14508.3元,没收违法所得1577.7元,罚款金额36.42万元。

二、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1、取缔“黑窝点”,规范小作坊。临沭县共有食品加工小作坊153家,通过排查,合格小作坊有47家,不合格问题主要集中在原料公示、票据留存、场所清洁和操作规范上。根据排查情况,对不合格小作坊已清查。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小作坊排查整治力度,重点围绕票据留存、场所清洁和操作规范痛点难点进行重点整治,加大无证小作坊的排查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无证小作坊。

2、加强农村集市食品安全管理。推动镇街政府明确农村集市食品安全管理主体,建立农村集市食品安全管理台账,并组织开展对管理主体的培训,推动农村集市管理规范化。同时,根据“六项标准”规范,针对食品销售、现场制售等业态的食品摊点,打造样板。

3、规范农村小餐饮经营。按照“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场所清洁”六项标准要求,结合食品安全县检查,持续规范小餐饮原料采购、餐饮具清洗消毒、后厨卫生清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行为,全力打造“干净卫生整洁”的小餐饮后厨。持续开展“在一线助规范”活动,基层监管所监管人员每人每年帮助规范2家小餐饮。

4、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规范农村食品经营店经营行为,加强对农村食品经营店的日常监督检查,各乡镇分别选取10家基础较好的食品经营店打造样板点,引导推动规范化建设管理,现此项工作正在开展之中。

5、强化风险监测。截至目前,我县今年共开展2次季度性抽检,3次专项抽检,以酒水、饮料、调味品、方便食品、乳制品、肉及肉制品、休闲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农贸市场、农村食品供货商、农村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为重点对象,同时强化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其中农村地区共抽检432批次,有127批次属于食用农产品。共有13批次不合格,均已立案调查。

三、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在平时的监督检查和食品安全培训过程中,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制度、从业人员管理、进货查验、定期自查、经营过程控制等主体责任。

针对食品经营户进货查验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我局正在推广使用“山东食链”,现全县共有4204户在营食品经营户已注册激活,并逐步实现10类重点食品“上链”,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食品安全可追溯。

四、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重点关注农村食品消费维权。

一是重点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宣传和消费警示教育,提升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和防范意识。二是认真受理农村食品消费投诉举报咨询,严格落实快速回应机制,提升处理效率和质量,及时解决农村食品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农村食品监管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和建立农村食品长效管理机制,提升生产经营主体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市场经营秩序。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承办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话解答:0539-6211059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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