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泰安路安装交通信号灯、路灯的建议》的答复 | ||||||||||||||||||||||||
2022-06-1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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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住建复字〔2022〕第6号签发人:胡顺仓 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高全会、龚志刚、毛胜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泰安路安装交通信号灯、路灯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的建议,县住建局在拟订今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时,上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将泰安街(育才路—苍山路)道路建设工程、泰安街亮化工程和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综合整治工程,列入2022年度临沭县重点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计划。并迅速组织市政建设科技术人员开展了相关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等工作。 目前,泰安街(育才路—苍山路)道路建设工程已完成,配套的路灯安装施工已经完成。苍山路以西的泰安街亮化工程,已完成设计,正在由财政部门进行评审,编制工程量清单,下一步尽快组织安装。此外,我们结合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工程,计划对泰安街与桃园路、中山路交汇路口安装信号灯,已完成施工图纸设计,正在由财政部门进行评审,编制工程量清单位,正按程序推进中,您的建议将会得到较好落实。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支持,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欢迎您今后继续关注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5日 联系科室、人员及电话:临沭县住建局办公室 周志民 6201506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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