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加大装配式建筑的推广和应用的建议》的答复 | ||||||||||||||||||||||||
2022-06-1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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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住建复字〔2022〕第19号签发人:胡顺仓 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8号 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闵彬彬、李俊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装配式建筑的推广和应用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办理好您的建议,县住建局积极组织相关单位、科室进行了研究,并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全力推进。 一是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及时与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规划局、行政审批局等单位沟通,研究制定了《临沭县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意见》,意见中提出全面提升建筑节能水平,稳步推进新建建筑节能工作。在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中,我们把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工作作为重点,优先制定了2022年的目标任务:全县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新建居住和公共建筑节能指标分别达到75%和72.5%以上,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开工建筑面积不低于25%,装配率不低于50%,学校、医院、幼儿园等公共建筑项目全面应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项目全面实施全装修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 二是抓好技术支撑和技术指导。全面推行“三板”技术(即预制楼梯、楼板、非砌筑内隔墙、空调板、阳台等装配式部件),扎实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工作,推动装配式装修,并逐步达到装配化装修要求。 三是建立健全监管体系。要求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项目,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增加装配式建造和全装饰相关篇章,学校、医院、幼儿园等公共建筑项目全面应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达到装配式建筑25%,装配率不低于50%。协调发改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单位,在立项、土地出让、规划设计时严格控制,行政审批局在图审和办理施工许可时严格控制。在此基础上,组织住保中心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监管,住建局、行政执法局在施工及验收过程中严格控制,以确保任务完成。健全设计、图审、施工、监理、验收全过程闭合监管机制,确保节能工程质量。下一步,我们还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对您的建议进行长期落实推进,确保取得显著成效。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支持,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欢迎您今后继续关注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5日 联系科室、人员及电话:临沭县住建局办公室 周志民 6201506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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