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5号建议的答复 | ||||||||||||||||||||||||
2021-05-2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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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水复字〔2021〕2号 签发人:魏强
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5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刘常清、徐国臣等2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龙潭湖进行清淤,加快蛟龙航空小镇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建议的办理,现答复如下: 龙潭水库位于新沭河一级支流穆疃河支沟蛟龙河上游,属新沭河水系,坝址位于临沭县蛟龙镇西1km处,是一座集防洪、灌溉、发电及养殖为一体的中型水库,总库容1190万m3。 龙潭水库兴建于1959年,最近一次除险加固于2010年6月完工。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规定:大坝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6~10年进行一次。今年,龙潭水库安全鉴定工作已鉴定完成。经鉴定,坝顶高程及防浪墙顶高程满足规范要求,泄洪设施泄洪能力满足设计要求,现状工程质量总体基本合格,运行管理规范,渗流安全综合评价为“B”级,运行情况总体正常。龙潭水库大坝评为“二类坝”。 根据现场了解,发现您们反映的问题属实,但由于上级资金受限等因素,水库自建成后,未曾进行过清淤。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同时根据本次水库安全鉴定报告,统筹考虑,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水库清淤项目。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再次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临沭县水利局 2021年5月24日
联系科室、人员及电话:局水利工程工管站,陈莹,6216270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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