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号关于推进乡村街道排水设施建设提案的回复 | ||||||||||||||||||||||||||||||||||||||||||||||||||||||||||||||
2021-07-01 点击数: | ||||||||||||||||||||||||||||||||||||||||||||||||||||||||||||||
|
||||||||||||||||||||||||||||||||||||||||||||||||||||||||||||||
|
||||||||||||||||||||||||||||||||||||||||||||||||||||||||||||||
沭环复字〔2021〕4号 签发人:伏广强 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号 建议 的 答 复 刘贵科、孙宗民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推进乡村街道排水设施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们对我县乡村生态振兴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实施农村生态振兴,是有效改善农民居住环境的一项民生实事工程,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是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关乎生态文明建设,可以说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对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一、关于“合理规划”的建议。确定排放雨水、农村道路规划和生活污水设施布局等事项由属地政府以及规划等部门负责,根据后续工作安排,我局将及时做好配合工作。其中,涉及的生活污水治理方式事项,目前,我县根据不同村居的特点,因地制宜选取了四项治理措施,分别是: 1、纳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模式。县城建成区周边,能够纳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的行政村,采取纳入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的模式。目前有5个村采用了这种模式,完成了生活污水治理。2、建设社区污水处理站模式。对已建成楼房社区的行政村,采取建设污水处理站处理模式,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处理。目前,全县已建设社区污水处理站19处。3、建设小流域污水处理站模式。对村庄密度大、生活污水产生量多,且已形成小流域水污染的区域,采取在小流域上建设污水处理站的模式,对小流域污水进行集中处理,有效解决了形成小流域污染的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污染问题。目前全县已建设小流域污水处理站11处。4、分散收集处理就地利用模式。对没有建设居住楼房片区的行政村,平时用水量较少,生活污水形不成径流,以采取分散收集处理就地利用模式为主,利用现有的汪塘、沟渠收集雨污混排的生活污水,因地制宜地建设部分收集池,完善生活污水收集渠道,对收集的雨污混排的生活污水,用于浇菜、绿化及农业灌溉,水资源充足的可以进行渔业养殖或种植莲藕等经济作物。 二、关于“加大资金投入”的建议。近年来,在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的统一部署下,我县编制了《临沭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共涉及我县223个行政村,总投资约11387.93万元,分三个时间段,2020年完成30%、2022年完成50%,2025年完成100%。对纳入污水管网和就地处理的,前期管网铺设、汪塘清理等工作由县财政负担,后续的运维费用极低,无额外负担。对需要建设污水处理站的,污水处理站主体建设费用由县级政府承担,由生态环境、住建等职责部门具体负责建设工作,初建费用得到缓解,建设质量和进度得到有效保障。污水处理站建成后,通过政府采购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具体的运行维护,第三方运营费用资金(包含运行电费、碎修和大修)列入每年的县财政预算,资金由县财政和受益镇街按7/3比例分担,每年年底由县财政与各镇街统一核算结算。支付资金时由相关主管单位,根据与第三方运营单位签订的合同,审核确认后报财政部门按程序支付,有效解决了镇村运营资金不足问题。 三、关于“加强维修管理”的建议。2021年4月,县政府印发了《临沭县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方案》,明确由第三方运维,并建立长效运维机制。明确由所在镇街负责污水处理站配套管网及其他设施的建设、日常巡查、维护维修等工作,加强对镇驻地及辖区村居社区生活污水处理站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生活污水应收尽收。明确县直部门指导监管责任,由住建部门负责镇级生活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监管,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农村村居(社区)生活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监管。明确第三方监管要求,由县直部门加强对第三方运营单位的运营考核和运行监管,加强对镇街管理和管网运行维护的指导和考核监管,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行。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充分吸收建议措施,本着对组织负责、对百姓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结合临沭实际,积极探索借鉴外地经验,会同财政、住建、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等部门,扎实落实好后期运行维护资金保障措施,确保已建设施正常运行,发挥效益。同时,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探索吸收社会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模式,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定期召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会议,不定期进行生活污水治理现场的检查督导,确保今年度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全面完成。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 2021年6月28日 联系科室、人员及电话:生态科 张晓富 18553910950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附件2 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 办复情况反馈意见表
注:1.对答复“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意”的,请在相应的空白栏内划“√”。 2.请代表填写完成后,及时寄送承办单位和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各一份。 |
||||||||||||||||||||||||||||||||||||||||||||||||||||||||||||||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