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9号关于对农村村内破损水泥路修复建议的答复 | ||||||||||||||||||||||||
2020-08-0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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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交复人大〔2020〕59号 签发人:吴清军 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9号 建 议 的 答 复 尊敬的杨化龙、高树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农村村内破损水泥路修复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及《临沂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村道及户户通的管养责任属于镇村。我单位将积极配合镇村争取上级资金,并制定完善的改造计划,争取早日实施,方便群众出行。 再次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支持和帮助,请您继续关注、支持和帮助交通运输工作。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6090050 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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