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号关于“规范共享电动单车停放”建议的答复 | ||||||||||||||||||||||||
2020-09-2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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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沭综执复字〔2020〕第1号 签发人:王兴壮 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号 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高冬子、吴艳华、秦要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共享电动单车停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破解群众出行、环境治理的难题,县委、县政府大力倡导“绿色出行、健康环保”的出行方式,推行共享电动单车(小蜜单车)项目建设,共设置停车区域300余处,投放小蜜单车1400余辆。 通过试点运行,我县共享单电动车运行良好,但在日常运行中也存在停车站点不科学、小蜜单车乱停乱放等问题,造成许多负面影响。 针对您提出“规范共享电动单车停放”问题,一是我局与小蜜单车运营公司积极磋商,对小蜜单车站点的合理性进行排查,根据系统中每个站点区域的骑行率(每月借车及还车的次数),对不方便市民的站点逐步调整。同时,要求小蜜单车管理公司加强对站点管理人员进行严格规范管理,及时做好站点及车辆的日常维护。二是对小蜜单车的运行管理系统及时进行升级改造,探索运用电子围栏管理,采用无桩定位、定点停车等技术,实时掌握单车状态,主动控制小蜜单车有序停放,有效避免共享单车带来的城市诟病。三是加强对共享单车的日常监督管理。公共自行车管理办公室充分利用12345热线投诉等平台,及时与城区中队对接,加大对共享单车运营公司的监督管理,对管理不严、乱停乱放加大处罚力度。四是通过电台、网络媒体、微信等平台,加大对共享单车站点及使用流程的宣传,同时,在各站点区域公开投诉电话,及时解决市民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 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9月16日 联系科室、人员及电话:公共自行车管理办公室李虎18865499021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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