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号关于提高农村保洁员工资待遇建议的答复 | ||||||||||||||||||||||||
2020-09-1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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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沭综执复字〔2020〕第5号 签发人:王兴壮 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号 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王爱珍、杜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保洁员工资待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各镇街农村环卫工作(城乡环卫一体化)实行市场化运作方式,通过招投标委托给专业保洁公司。保洁公司具体负责辖区内环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保洁员聘用管理、环卫设施设备使用维护等环卫工作的日常运转;镇街依据合同对保洁公司实施日常监管考核并支付服务费。保洁公司负责聘用管理使用保洁员,并发放工资。 目前我县农村保洁队伍工作和待遇基本情况是:农村保洁员主要工作职责是清扫村内主次街道,保持路面及排水沟渠卫生以及清理漂浮物(塑料袋、落叶等),按每300-500人配1名保洁员,平均工资500元左右。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灵活安排保洁员工资分配,比如一些较小的自然村,保洁员由于保洁范围较小,付出的劳动也较小,因此未按500元的标准执行。另外一些地方还存在保洁员选聘过程不公平,没有建立竞争上岗机制,还存在一些保洁员工作标准不高,不能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的现象。解决农村保洁员工资待遇问题,需要县、镇、村三级共同努力和支持,首先要从制度上落实,目前,保洁员工资待遇省、市暂时没有相关的规定予以规范、保障,今后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级财政在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方面的投入将不断增加,农村保洁员的工资待遇水平也将会不断提高。 下一步,我们会充分发挥城乡环卫一体化办公室业务指导作用,坚持综合整治和标本兼治相结合,督导各镇(街)重点抓好保洁公司运行监管,做好常态化保洁工作,健全镇村环卫队伍,落实日常普扫及保洁员上岗制度,提高精细化作业水平,督促各镇街中标保洁员公司为保洁员每年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安排一次健康检查,给予保洁员更全面的待遇保障。 再次感谢您对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期盼您更多关心支持农村环卫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将不懈努力,履职尽责力争把工作做得更细,做得更好。 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9月16日 联系科室、人员及电话:一体化办公室 王涛15864825558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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