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号议关于切实提高村干部待遇的建议的答复 | ||||||||||||||||||||||||
2019-07-0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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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洪江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切实提高村干部待遇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们在繁忙的工作中对人社工作给予的关注和支持,根据您们所提的建议,现将有关工作答复如下: 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发展理念,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广大基层干部是关键,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排头兵”。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省市县在事业单位招聘、公务员招录工作中对农村干部也重点进行了考虑,并积极组织实施。 在2018年3月组织的公务员招录考试中,根据省、市的有关要求,我县根据目前农村和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实际情况,拿出专门计划,面向村党组织书记和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招考;2018年11月,根据省、市有关进一步加强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有关规定,我县又专门在全市范围内面向优秀村和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了部分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去年以来,通过考试录用,我县先后有1名村党支部书记录用为公务员,2名村党支部书记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在今年的公务员招考工作中,我县也拿出专门计划,面向村党组织书记和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了招考。从目前省市的有关精神看这项工作也将长期坚持下去。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5日 【承办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解答:0539-2983200 现场解答:临沭县正大街与光明路交汇处150米创业大厦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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