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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8号关于“解决住宅小区门口车辆停放问题”建议的答复
2020-09-18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csblj/2021-0000125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0-09-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8号关于“解决住宅小区门口车辆停放问题”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linshuxiancsblj/2021-0000125
发布机构: 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目录: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日期: 2020-09-18

办复情况

A

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沭综执复字〔2020〕第9号 签发人:王兴壮


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8号

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候俊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住宅小区门口车辆停放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的发展,全县私家车的数量越来越多,道路交通的压力进一步加剧,居民小区门口成了汽车违停的“重灾区”。小区乱停车、停车难的情况对居民的出行和生活环境造成很大的影响,因停车问题引发的各种矛盾也是越来越突出。针对您们提供的宝贵建议,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为有效改善城区交通状况,我局结合自身管理职,道路交通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工作以此来缓解小区门口车辆停放的问题。

一、要重视住宅小区停车管理规划。政府规划对小区的停车设施建设必须着眼全局,在制定规划中要超前谋划,科学制定住宅小区停车位配建规划数量标准。今后的新建小区应当配备比例较高的停车位,小区道路宽度应当充分考虑停车率和车辆交会的需要,妥善处理停车用地和绿化用地之间的关系。住宅建成后一般有50—70年的使用年限,由此新建住宅小区的停车配建指标的制定一定要有前瞻性,不然随着车辆的增加,指标又将再次落后。因此必须对未来车辆的发展数量要所预计,应当在规划设计中留出一定的发展空间,避免停车难问题重复出现。布局好停车库,可以减少司机寻找停车位时对道路的占用与废气的排放;同时,减少路边停车对提升城市面貌和发展上海汽车工业也大有益处。

二、多种途径增加居民小区停车位供给。在小区周边合理选址,分别建设规模和服务半径相适应大型停车场(库)。对车库(车位)挪作他用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恢复停车设施功能;有条件的小区在保持绿化总量不变前提下通过调整绿化形态,增加小区停车位,探索绿色停车,必须留有消防车、救护车、搬场车等的行驶通道;对无任何条件设置或增加停放车辆的老旧住宅小区,且周边有市政道路的,可考虑采用占用市政道路设置停车泊位;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开放小区周边公共停车场,在晚间及双休日实施错时对外开放,让周边小区居民充分利用。

三、加强监管力度,强化开发商责任意识。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停车位的规划、建设及费用,要求开发商切实按照公共停车规划制定配建标准建造停车位,对于已建成小区,地下停车位充足的情况下,适当降低车位价格,让更多居民购买或租赁地下停车位,盘活地下车位,以此来缓解小区内和小区门口车辆停放的压力;物价部门进行科学测算,合理控制小区车位的买卖或租赁价格,利用经济杠杆,减轻地面乱停放车辆的压力,使得更加多的车辆停放至地下停车库中。

四、加强管理服务,建立小区停车良好秩序。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小区管理主体要明确职责,敢于担当,通过制定完善的车辆进出管理机制、停车登记制度、车位管理制度等,有序引导居民车辆停放;利用电子屏幕、宣传栏等方式加强宣传规范停车、文明停车,引导小区居民良好停车意识,建立良好停车秩序;制订运营车辆及企事业单位车辆不得在住宅小区内停放的规定等;成立居民自治委员会与居委会、业委会形成合力共同处理治理居民区内事务,在解决小区内家用车停放、小区治安问题上发挥积极作用。

停车管理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停车秩序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日常巡查管理力度,努力这项工作干实、做好。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

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9月16日

联系科室、人员及电话:交通秩序整治办公室 张宗峰 15964868488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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