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号关于规范提升临沭县人民医院周边服务设施建议的答复 | ||||||||||||||||||||||||
2020-09-17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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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住建复字[2020]第5号 签发人:尹相坤 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号 建议的 答复 尊敬的陈学勇、韩佃华、王恒成、朱孟果、杜成桥、高志涛、李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提升临沭县人民医院周边服务设施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工作职责,县住建局主要负责办理沭河大街向西打通的有关建议内容。沭河大街西段道路建设工程早在2016年就组织实施过一次,工程全长800米,因西段占用耕地,只修建了东侧260米。2019年5月,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卫片图斑整治过程中,该路段因无土地手续,对县医院西160米的道路进行了整改。鉴于国家相关土地手续越来越严格,修建该条道路,需要先解决该处土地指标问题。我们已将该路段的修建纳入到城建工程待建计划,一旦土地指标满足要求,我们将及时向县政府提交工程建设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欢迎您今后继续关注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5日 联系科室、人员及电话:临沭县住建局办公室 孙馨馨 6201506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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