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9号关于规范全县洗砂市场建议的答复 | ||||||||||||||||||||||||||||||||||||||||||||||||||||||||||||||
2020-09-2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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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环复字[2020]5号 签发人:伏广强 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9号 建议的答复 胡顺仓、张山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全县洗砂市场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建议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安排分管领导及环评科、执法大队具体办理。经调查,您反映的问题,由于国家产业政策的原因,随着天然砂石资源约束趋紧和环境保护日益增强,机制砂石逐渐成为建设用砂石的主要来源,利用河砂洗砂的项目,我县暂时未批。 一、我县机制砂项目目前现状 砂石资源是建筑、道路、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用量最大、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材料,近年来,随着天然砂石资源约束趋紧和环境保护日益增强,机制砂石逐渐成为建设用砂石的主要来源。 机制砂企业建设符合城乡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家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等要求。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使用标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制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投入生产。 截止2020年5月6日,环评审批职能划转到县行政审批局。我县共审批机制砂项目6个,主要是利用石子加工尾料、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为原料。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工作中,县生态环境分局一是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没有办理环评手续严重污染环境的洗砂厂,配合镇街,坚决做到“两断三清”。二是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积极搞好服务,指导帮扶企业落实治污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 2020年9月18日 联系科室、人员及电话:环评科王兰粉,电话18553910993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 办复情况反馈意见表
注:1.对答复“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意”的,请在相应的空白栏内划“√”。 2.请代表填写完成后,及时寄送承办单位和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各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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