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号关于临沭、郑山街道适用乡镇职称晋升聘任政策建议的答复 | ||||||||||||||||||||||||
2020-09-2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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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教复字〔2020〕13号 签发人:王维庆 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号 建议的答复 徐卫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临沭、郑山街道适用乡镇职称晋升聘任政策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落实,教师晋级问题人社局为主管机关。在2019年的职称评审中,依据县人社局的要求,根据2018年县时制定的县城城建界,临沭街道、郑山街道在城建界内的单位,为县直或驻城单位,不被认定为基层单位,不适用乡镇职称晋升聘任政策,但临沭、郑山街道城建界以外的单位适用适用乡镇职称晋升聘任政策。 下一步,县教体局将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教师满意度,积极向人社部门争取政策,利用好省市有关部门在职称评审中向基层单位倾斜的政策,进一步提高乡镇教师待遇,更好的服务社会。 临沭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9月17日 联系科室、人员及电话: 县教体局人事科 李雨 2132603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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