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6号关于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化建议的答复 | ||||||||||||||||||||||||
2020-09-2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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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教复字〔2020〕16号 签发人:王维庆 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6号 建议的答复 刘常清、吴元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化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关系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未来。当前学前教育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将学前教育放在了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上。 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是一个系统、渐进的过程,需要国家出台政策。目前,上级政府部门尚未有相应的指导意见和政策。待上级政府部门有了相关的指导意见和政策,我县学前教育会积极响应。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临沭县教育和体育局(盖章) 2020年9月17日 联系科室、人员及电话:教体局幼教科 王统玲 2132612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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