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9号关于加强学校门前道路交通治理建议的答复 | ||||||||||||||||||||||||
2020-09-2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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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教复字〔2020〕3号 签发人:王维庆 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9号 建议的答复 徐国袛、相振花、张丽萍、武艳、王仕朵代表: 在收到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9号提案《关于加强学校门前道路交通治理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部署安排办理此项工作。 一、学校针对校园周边交通安全事项进行强化宣传。 首先,各学校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校园广播、校园网站、主题班会、国旗下演讲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利用“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日”、“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安全防范能力。其次对家长进行教育,充分发挥家长学校,提高家长安全防范意识,共同建构交通安全体系。 二、完善学校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 学校门口道路建设辅道并规划处固定停车区域,设置专人管理并开展相应班会,加强学生意识,引导学生在停车区域车辆有序停放,校园周边规范明显的“前方学校,减速慢行”、限速标志、斑马线、礼让行人等道路交通安全标识,提醒过往车辆注意学生安全,联系交警大队,在学校周边设施超速监控,并统一设置规范有效的震荡减速标线或限速带,降低机动车行车速度,减少安全隐患。同时建立《临沭县学校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办法(试行)》,强化“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模式,真正使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积极联系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学校周边车辆违停执法力度。 不断加大自查力度,对发现接送学生的“黑校车”农用车等车辆及时将情况上报交通、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处理。积极联合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开展对中小学接送车辆整治活动。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农村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确保全体师生交通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临沭教育的支持! 临沭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9月17日 联系科室、人员及电话:县教体局安全科 邵华13705397046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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